1月
5日 中國人民銀行工作會議暨全國外匯管理工作會議在江西南昌市召開,吳曉靈、胡曉煉副行長在會上作了報告,回顧了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主要工作,提出2006年中國人民銀行工作的總體要求,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五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金融工作全局,保持貨幣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繼續實行穩健的貨幣政策,穩步推進金融改革開放,著力加快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大力發展金融市場,維護金融體系穩定,進一步改進外匯管理,提高金融服務水平,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協調、快速、健康發展,為順利實施“十一五”規劃開好局、起好步。
10日 中國人民銀行印發《中國人民銀行貨幣發行業務會計核算規定》,以加強貨幣發行業務會計核算管理,規范貨幣發行會計核算行為,確保貨幣發行會計核算質量。
12日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印發《中國人民銀行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負面影響,保證中央銀行業務正常運行。
26日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印發《中國人民銀行紀檢監察案件檔案管理辦法(試行)》,嚴格紀檢監察案件材料的管理,發揮紀檢監察案件檔案在紀檢監察工作中的作用。
27日 中國人民銀行印發《國庫信息處理系統稅收繳庫業務處理暫行辦法》,確保國庫會計核算工作的正常有序進行。
2月
5日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印發《小額支付系統質押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和《小額支付系統質押業務主協議》,更好地防范支付風險,規范小額支付系統質押業務管理,明確當事各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7日 中國人民銀行印發《中國人民銀行工作規則》,更好地履行中央銀行職能,切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規范工作秩序。
16日 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聯合發布《關于發行2006年憑證式(一期)國債有關問題的通知》。根據通知,本期國債發行總額為600億元,其中:三年期420億元,五年期180億元。三年期年利率為3.14%;五年期年利率為3.49%。如發行期內遇到銀行儲蓄存款利率調整,尚未發行的本期國債在利率調整日按三年期、五年期銀行儲蓄存款利率調整的百分點相應做同向調整,提前兌取分檔利率的調整情況另行通知。
20日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5]第26號以及其他相關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印發《香港人民幣支票業務管理辦法》,確保香港人民幣結算安全、高效、有序運作。
3月
17日 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召開2006年第一季度例會。會議由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兼貨幣政策委員會主席周小川主持。會議分析了當前宏觀經濟、金融形勢,研究了下一步貨幣政策取向和措施。
21日 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聯合發布《關于發行2006年憑證式(二期)國債有關問題的通知》。根據通知,本期國債發行總額為400億元,其中:三年期280億元,五年期120億元。三年期年利率為3.14%;五年期年利率為3.49%。如發行期內遇到銀行儲蓄存款利率調整,尚未發行的本期國債利率在利率調整日按三年期、五年期銀行儲蓄存款利率調整的百分點相應做同向調整。提前兌取分檔利率的調整情況另行通知。
4月
10日 中國人民銀行印發《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內部控制指引》,進一步健全中國人民銀行內部控制機制,加強和改進內部管理,更好地履行中央銀行職責。
17日 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和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印發《商業銀行開辦代客境外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滿足境內機構和個人對外金融投資和資產管理的合理需求,促進國際收支平衡。
18日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分支行業績工資總額管理暫行辦法》,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印發《中國人民銀行分支行辦公室工作考核辦法》,進一步提高中國人民銀行系統辦公室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充分發揮綜合、協調、參謀、服務的作用,建立正向激勵機制。
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印發《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專項中央銀行票據兌付考核指引》,進一步做好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專項票據的兌付考核工作,有效發揮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資金支持政策的正向激勵作用。
26日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印發《中央銀行會計集中核算系統管理辦法》,原《中央銀行會計集中核算系統管理辦法(試行)》(銀辦發[2003]83號文印發)和《中央銀行會計集中核算系統管理辦法(修訂稿)》(銀會計[2003]92號文印發)同時廢止。
27日 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06年4月28日起上調金融機構貸款基準利率。其中一年期貸款利率由現行的5.58%提高到5.85%,上調0.27個百分點。其他各檔貸款利率也相應調整。貸款利率的浮動方法保持不變。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印發《中國人民銀行大額支付系統自動質押融資業務會計核算辦法》, 確保大額支付系統自動質押融資業務的順利開展,規范人民銀行自動質押融資業務的會計核算。
28日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印發《中國人民銀行鈔票處理中心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中國人民銀行鈔票處理中心的管理,保證鈔票處理工作安全、順利進行。
29日 根據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行政務公開的意見》中有關政務公開的要求,中國人民銀行印發《中國人民銀行政務公開實施辦法》,確保公眾參與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監督中國人民銀行依法行使職權,規范中國人民銀行政務公開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5月
8日 根據《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 中國金幣總公司 中國金融電子化公司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總體方案》,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印發《中國人民銀行直屬企業高層人員管理暫行辦法》、《中國人民銀行直屬企業董事薪酬管理暫行辦法》、《中國人民銀行直屬企業績效考核暫行辦法》,進一步完善直屬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明確企業高層人員的權限和職責。
16日 中國人民銀行紀委書記王洪章率團出席在牙買加蒙特哥貝舉行的加勒比開發銀行第36屆理事會年會,與加行行長伯恩舉行了雙邊會談,并在會后訪問了古巴中央銀行。
19日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印發《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依法界定執法職責的指導意見》、《中國人民銀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辦法》和《中國人民銀行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辦法》,進一步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責任制。
24日 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聯合發布《關于發行2006年憑證式(三期)國債有關問題的通知》,根據通知,本期國債發行總額為400億元,其中:三年期280億元,五年期120億元。三年期年利率為3.14%;五年期年利率為3.49%。如發行期內遇到銀行儲蓄存款利率調整,尚未發行的本期國債利率在利率調整日按三年、五年期銀行儲蓄存款利率調整的百分點相應作同相調整。提前兌取分檔利率的調整情況另行通知。
6月
4日 國務院決定,任命劉士余為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
國務院決定,任命方上浦為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
國務院決定,任命杜金富為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助理。
8日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印發《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系統(二期)工程實施計劃》,進一步完善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系統的各項功能,優化系統性能。
16日 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召開2006年第二季度例會。會議由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兼貨幣政策委員會主席周小川主持。會議總結和評價了上半年我國貨幣政策執行情況,分析了當前宏觀經濟、金融形勢,研究了下半年貨幣政策取向和措施。此外,還討論了調整國際收支失衡的政策選擇、貨幣政策是否應當針對資產價格的波動進行調整等問題。
17日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胡曉煉出席在加拿大班夫舉行的20國集團關于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改革特別副手會、20國集團上屆、本屆和下屆主席國聯合舉辦的“三駕馬車會”以及能源和自然研討會。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胡曉煉還分別會見了澳大利亞、美國、南非和英國的與會代表,就有關問題交換了意見。
30日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銀發[2005]211號文印發),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印發《中國人民銀行IT系統應急預案指引》,進一步規范人民銀行各級機構IT系統應急預案編制工作。
7月
1日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印發《中國人民銀行內網電子認證證書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加強人民銀行內網電子認證系統證書管理,規范證書使用。
4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國人民銀行印發《中國人民銀行對外簽訂法律文件操作規程》,進一步規范中國人民銀行對外簽訂法律文件工作,防范法律風險。
14日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印發《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服務推廣工作實施方案》,確保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服務順利推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國人民銀行印發《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維護金融穩定,防范和降低信用風險,促進信貸業務的發展,保障借款人和擔保人信用信息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19日 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轉發〈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的通知》精神,中國人民銀行印發《中國人民銀行法制宣傳教育第五個五年規劃》,進一步深化中國人民銀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提高中國人民銀行干部職工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
20日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印發《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切換方案》,確保系統切換工作順利有序進行。
24日 中國人民銀行黨建工作會議暨分支行行長座談會在哈爾濱市召開,吳曉靈副行長在會上作了報告,回顧總結了黨的十六大以來人民銀行黨建工作,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研究部署進一步加強人民銀行系統黨建工作的任務和措施,為更好地履行中央銀行職責提供可靠保障。
8月
14日 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06年9月15日起,提高外匯存款準備金率1個百分點,即外匯存款準備金率由現行的3%提高到4%。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印發《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章程》、《中國金幣總公司章程》、《中國金融電子化公司章程》,進一步規范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
18日 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06年8月19日起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貸款基準利率0.27個百分點。
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聯合印發《儲蓄國債(電子式)質押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儲蓄國債質押貸款業務,維護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防范金融風險,促進國債市場的穩健發展。
23日 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聯合發布《關于發行2006年憑證式(四期)國債有關問題的通知》。根據通知,本期國債發行總額為400億元,其中:三年期280億元,五年期120億元。三年期年利率為3.39%;五年期年利率為3.81%。如發行期內遇到銀行儲蓄存款利率調整,尚未發行的本期國債利率在利率調整日按三年期、五年期銀行儲蓄存款利率調整的百分點相應做同向調整。提前兌取分檔利率的調整情況另行通知。
31日 經國務院批準,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07年4月1日起停止第二套人民幣紙分幣在市場流通。
9月
4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國家金庫條例》、《中國人民銀行會計基本制度》、《國庫會計管理規定》、《國庫會計核算業務操作規程》、《中國人民銀行國庫資金清算業務手續》、《國庫資金風險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制度辦法,中國人民銀行印發《國庫業務系統突發事件處置預案(試行)》,進一步提高國庫部門的危機處置能力,保持國庫業務連續穩健運行,保證國庫資金的安全。
14日 中國人民銀行印發《監察部駐中國人民銀行監察局實行統一管理改革的實施方案》,進一步貫徹《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中央編辦、監察部關于對中央紀委監察部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的實施意見》和《關于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單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實行統一管理的實施意見》(中紀發[2005]11號)文件精神。
17日 國務院決定,任命葛華勇為駐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國執行董事職務;免去王小奕的駐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國執行董事職務。
25日 根據財政部和人民銀行聯合發布的《中央國庫現金管理暫行辦法》,中國人民銀行印發《中央國庫現金管理商業銀行定期存款業務操作規程》,進一步規范中央國庫現金管理,加強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的協調配合,
28日 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召開2006年第三季度例會。會議由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兼貨幣政策委員會主席周小川主持。會議總結了今年以來我國貨幣政策執行情況,分析了當前宏觀經濟、金融形勢,并研究了下一步貨幣政策取向和措施。此外,還討論了加快經濟的結構性調整步伐,促進國際收支趨于基本平衡等問題。
10月
12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中國人民銀行印發《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樣幣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人民幣樣幣管理,保證樣幣完整、安全及有效使用。
23日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處理辦法》、《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提案工作條例》等規定,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印發《中國人民銀行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暫行辦法》,確保做好人大代表議案、建議以及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提高辦理質量和效率。
27日 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聯合發布《關于發行2006年憑證式(五期)國債有關問題的通知》。根據通知,本期國債發行總額為150億元,其中:三年期105億元,五年期45億元。三年期年利率為3.39%;五年期年利率為3.81%。如發行期內遇到銀行儲蓄存款利率調整,尚未發行的本期國債利率在利率調整日按三年期、五年期銀行儲蓄存款利率調整的百分點相應做同向調整。提前兌取分檔利率的調整情況另行通知。
11月
2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中國人民銀行印發《全國銀行間債券借貸業務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規范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參與者之間直接進行的債券借貸業務,維護市場參與者合法權益,提高市場流動性,促進債券市場進一步發展。
8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法規,中國人民銀行印發《貸款卡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中國人民銀行實施貸款卡發放核準行政許可行為,加強貸款卡使用管理,保護借款人的合法權益。
9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票據管理實施辦法》、《支付結算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印發《全國支票影像交換系統業務處理辦法》,進一步規范全國支票影像交換系統的業務處理,保障支票全國通用,促進社會經濟發展。
14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中國人民銀行印發《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進一步加強預防洗錢活動,規范反洗錢監督管理行為和金融機構的反洗錢工作,維護金融秩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中國人民銀行印發《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防止利用金融機構進行洗錢活動,規范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
21日 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征信數據元、數據元設計與管理》等五項行業標準的通知,本標準適用于與征信業務有關的機構進行數據元設計與管理,并為建立征信數據元的注冊與維護管理機制提供指導。
23日 依據《全國支票影像交換系統業務處理辦法》、《全國支票影像交換系統運行管理辦法》等規定,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印發《全國支票影像交換系統數字證書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規范全國支票影像交換系統數字證書管理,保障數字傳輸安全。
12月
21日 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召開2006年第四季度例會。會議由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兼貨幣政策委員會主席周小川主持。會議總結了2006年我國貨幣政策執行情況,分析了當前宏觀經濟金融形勢,研究2007年貨幣政策取向和措施。此外,還討論了流動性過剩與資產泡沫的關系、促進國際收支平衡等問題。
25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中國人民銀行印發《個人外匯管理辦法》,進一步便利個人外匯收支,簡化業務手續,規范外匯管理。
31日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會計基本制度》(銀發[2005]309號文印發)的有關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印發《中國人民銀行會計檢查輔導辦法》進一步提高人民銀行會計工作水平,規范會計檢查輔導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