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ZETTE OF PEOPLE′S BANK OF CHINA
12月12日2005年第19-20號(總第209-210號)
目錄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于規范商業銀行取得個人信用報告查詢授權有關問題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5]第29號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于小額支付系統在天津、福建試點運行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于印發小額支付系統收費試行標準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積極做好防控禽流感疫情相關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于規范商業銀行取得個人信用報告查詢授權有關問題的通知
銀辦發[2005]293號
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市中心支行:
《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中國人民銀行[2005]第3號令發布,以下簡稱《辦法》)已于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近日,人民銀行在對商業銀行個人借款合同資料的抽查中發現個人信用報告查詢授權的取得還存在以下問題:
一、有的商業銀行未按照《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取得個人信用報告查詢的書面授權。
二、有的商業銀行沒有嚴格將個人信用報告查詢的授權限定在《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使用用途內。
三、《辦法》沒有明確要求商業銀行取得向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報送個人信用信息的授權,有的商業銀行從謹慎角度出發,在合同書或授權書中增加了信用信息報送的授權條款,但沒有明確表述向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報送,可能導致違反《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情形發生。
針對上述問題,為規范商業銀行取得個人信用報告查詢授權的形式和內容,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請各行遵照執行。
一、沒有取得個人信用報告查詢授權的商業銀行應當立即按照《辦法》的要求在貸款、貸記卡、準貸記卡以及擔保申請書中增加授權條款或增加授權書以取得查詢個人信用報告的授權。
二、各商業銀行應在有關征信條款中規范使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的稱謂,不得使用“有關征信機構”、“征信系統”等指向不明、容易產生歧義的名稱。
三、各商業銀行應當在有關查詢授權條款中明確查詢個人信用報告的用途是《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不得以模糊的用語取得《辦法》規定用途以外的查詢授權。
四、需要取得信息報送授權的商業銀行應當在合同書和授權書中明確表述向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報送個人信用信息,不得向未經人民銀行批準建立或變相建立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提供個人信用信息。
五、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接此通知后,請立即轉發至轄內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遵照執行。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
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中國人民銀行公告
[2005]第29號
中國人民銀行定于2005年12月1日發行中國電影誕生100周年金銀紀念幣一套。該套紀念幣共2枚,其中金幣1枚,銀幣1枚,均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貨幣。
一、紀念幣圖案
(一)正面圖案
該套紀念幣正面圖案均為華表、禮花、牡丹花及電影膠片圖案組合,并刊國名、年號。
(二)背面圖案
1/3盎司金質紀念幣背面圖案為電影場記板及“100”造型組合,并刊“中國電影百年”中文字樣及面額。1盎司銀質紀念幣背面圖案為攝影機及電影膠片盒圖案組合,并刊“中國電影百年”中文字樣及面額。
二、紀念幣規格及發行量
(一)1/3盎司圓形金質紀念幣為精制幣,含純金1/3盎司,直徑23毫米,面額150元,成色99.9%,發行量20000枚。
(二)1盎司圓形銀質紀念幣為精制幣,含純銀1盎司,直徑40毫米,面額10元,成色99.9%,發行量60000枚。
三、該套紀念幣由深圳國寶造幣有限公司、沈陽造幣廠鑄造,中國金幣總公司總經銷。
中國人民銀行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于小額支付系統在天津、福建試點運行的通知
銀辦發[2005]298號
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
人民銀行決定自2005年11月28日起小額支付系統在天津、福建試點運行。現將《小額支付系統上線步驟書》(以下簡稱《步驟書》,附件1)、《小額支付系統上線應急方案》(以下簡稱《應急方案》,附件2)、《小額支付系統參數表》(附件3)印發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做好小額支付系統試點上線的組織實施
(一)上線日期定義
2005年11月28日為《步驟書》定義的T日,11月27日、26日、25日分別為T-1日、T-2日、T-3日。
(二)上線工作步驟
小額支付系統試點上線步驟共分為技術準備、業務準備、系統驗證和上線運行四個階段。技術準備階段定為國家處理中心(以下簡稱NPC)、天津城市處理中心(以下簡稱天津CCPC)、福州城市處理中心(以下簡稱福州CCPC)的T-2日18:00前和各小額支付系統與者(以下簡稱各參與者)的T-2日24:00前,主要完成小額支付系統上線業務操作前的各項技術準備工作。業務準備階段定為NPC、天津CCPC、福建CCPC的T-2日24:00前和各參與者的T-1日12:00前,主要完成小額支付系統上線運行前的各項業務準備工作。系統驗證階段定為NPC、天津CCPC、福建CCPC的T-1日12:00前和各參與者的T1日18:00前,NPC、天津CCPC、福建CCPC、各參與者應確認本單位環境全部就緒,相鄰節點間網絡連通正常。上線運行階段定為T日9:00,各參與者正式辦理小額支付業務。
(三)工程實施要求
人民銀行天津分行、福州中心支行應協調轄內各參與者,認真做好小額支付系統試點上線的實施工作。NPC、天津CCPC、福州CCPC、各參與者要嚴格按照《步驟書》的要求,切實做好小額支付系統試點上線的實施操作并及時報告各階段工作完成情況。
(四)上線應急處置
上線期間如發生重大問題或故障,應立即報告人民銀行總行,并按照《應急方案》做好系統應急處置工作。各系統參與者應相應制訂本系統的業務應急處理方案并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二、小額支付系統的業務功能及參數設定
(一)系統運行時間
小額支付系統實行7×24小時連續運行。每日系統日切時間為16:00,人民銀行可以根據業務管理需要調整系統日切時間。
(二)業務處理種類
天津小額支付系統試點運行的業務種類為普通貸記業務、普通借記業務、定期貸記業務、定期借記業務、支票圈存業務和通用信息業務。福建小額支付系統試點運行的業務種類為普通貸記業務、普通借記業務、定期貸記業務、定期借記業務和通用信息業務。小額支付系統支持的其他業務種類,由試點省(市)根據當地的業務、技術準備情況報人民銀行總行批準后逐步推廣上線。
(三)業務軋差場次
異地業務和同城業務每日軋差場次分別在NPC、城市處理中心(以下簡稱CCPC),初始設置為3場,清算時點為每日12:00、14:30、16:00。人民銀行可以根據業務管理需要在NPC調整異地業務軋差場次和清算時點;人民銀行天津分行、福州中心支行可以根據當地業務管理需要在CCPC調整同城業務軋差場次和清算時點。
(四)業務金額上限
為協調大額支付系統與小額支付系統的運行,防范支付風險,人民銀行對小額支付系統處理的普通和定期貸記業務設置業務金額上限為20000元。人民銀行會計核算系統和國庫會計核算系統作為業務發起方和接收方的普通/定期貸記業務不設置金額上限;對實時貸記業務、借記業務不設置金額上限。
(五)凈借記限額管理
小額支付系統暫不啟用授信額度管理和質押品管理功能。天津、福建各直接參與者應根據業務處理需要,合理設置清算賬戶圈存資金,有效管理凈借記限額,保障小額業務的正常處理。
(六)其他公共參數
小額支付系統的運行部門和各參與者,應在規定時間準確設置和核驗其他公共參數,詳見《小額支付系統參數表》。
三、正確辦理小額支付業務
各參與者應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小額支付系統業務處理辦法(試行)》、《小額支付系統業務處理手續(試行)》(銀辦發[2005]287號印發)規定正確辦理各類支付業務。
(一)跨行貸記業務的處理
天津、福建各直接參與者相互之間的,低于小額支付系統貸記業務金額上限的跨行貸記業務,可以選擇通過小額支付系統或大額支付系統辦理。
天津、福建各直接參與者相互之間的,高于小額支付系統貸記業務金額上限(含)的跨行貸記業務,通過大額支付系統辦理。
天津、福建各參與者與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內參與者相互之間的跨行貸記業務仍通過大額支付系統辦理,業務金額不受限制。
(二)跨行借記業務的處理
天津、福建各參與者相互之間的跨行借記業務通過小額支付系統辦理,業務金額不受限制。
(三)查詢查復業務的處理
天津、福建各參與者相互之間的小額支付業務查詢查復應通過小額支付系統辦理,不得通過大額支付系統辦理小額支付系統業務的查詢查復。
四、加強小額支付系統上線的業務、技術支持
各單位應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切實做好上線切換的業務、技術支持工作。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負責系統上線的協調和業務管理;人民銀行科技司負責系統上線的技術協調管理;人民銀行清算總中心負責系統上線的工程實施,并協調深圳金融電子結算中心負責小額支付系統應用軟件的技術支持;金融電子化公司負責人民銀行會計集中核算系統和國家金庫會計核算系統的技術支持。人民銀行天津分行、福州市中心支行業務、技術部門應加強對轄內參與者的業務、技術支持。各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應加強對所屬試點省(市)分支機構系統上線的業務、技術督導和現場支持,確保小額支付系統順利上線。
五、強化小額支付系統的運行維護和管理
小額支付系統上線試運行后,人民銀行清算總中心、天津分行、福州市中心支行以及各參與者要嚴格按照中國人民銀行《中國現代化支付系統運行管理辦法(試行)》(銀辦發[2005]287號印發)規定,根據小額支付系統7×24小時連續運行的特點及內控管理的要求,分別對NPC、CCPC、商業銀行前置機系統設定崗位職責,合理調配運行和維護人員,輪班連續運行。各單位運行人員要熟練掌握小額支付系統的操作規程,正確操作系統。各運行單位要加強對系統的日常維護,對小額支付系統的運行環境、計算機設備等實行規范管理,確保小額支付系統高效、安全、穩定運行。
附件:1.小額支付系統上線步驟書
2.小額支付系統上線應急方案
3.小額支付系統參數表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小額支付系統上線步驟書
為保障小額批量支付系統的成功上線,系統的上線運行時間應選擇2個連續的休息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將其定義為T日。T-2、T-1分別為2個休息日,T-3為切換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為保證大額支付系統的穩定運行,應確保在T-3日大額支付系統日終處理全部完成后,系統狀態處于T日“營業準備”的狀態下開始進行小額批量支付系統的上線工作。T-1日完成上線的所有準備和驗證工作,T日小額批量支付系統正式投入試運行。根據本上線步驟書中支付系統國家處理中心(NPC)、城市處理中心(CCPC)、商業銀行前置機(MBFE)等節點的工作內容,中央銀行會計集中核算系統(ABS)、國家金庫會計核算系統(TBS)以及需加入小額支付系統的同城清算系統等應相應制定本系統的上線步驟書。
小額支付系統上線步驟分為四個階段:技術準備階段、業務準備階段、系統驗證階段和上線運行階段。
一、技術準備階段
該階段應完成小額支付系統上線業務操作前的各項技術準備工作,包括:系統軟件安裝配置和應用軟件安裝配置等。
(一)NPC
1.NPC的技術準備工作由清算總中心負責。T-5日前完成NPC小額應用軟件的版本及介質的驗證工作,T-3日前完成NPC小額應用服務器的安裝、配置和大額環境確認工作,其他技術準備階段的工作在T-3日大額支付系統日終處理完成且當日系統維護工作完成后開始(假定為20∶00),并在T-2日18∶00前完成。詳細步驟如下:
(N101)T-5日前完成小額NPC應用軟件的版本及介質的驗證工作。
(N102)T-3日前應完成小額應用服務器的安裝和配置、小額MQ網關服務器的安裝和配置、小額支付系統客戶端、小額計費系統客戶端以及小額應用備份和恢復客戶端的安裝和配置。上述安裝和配置,不得涉及NPC數據庫服務器和大額應用服務器的系統變更,不能影響大額支付系統生產環境的穩定運行。
(N103)T-3日前,依據《小額支付系統NPC上線集成規范》,確認大額NPC的處理資源和存儲資源滿足小額支付系統上線要求。
2.T-3日大額支付系統日終處理完成后清算總中心完成以下工作:
(N104)大額NPC(含主機和開放系統)進行系統備份和數據庫備份。
(N105)大額NPC主機進行系統變更,包括修改DB2數據庫庫表結構、CICS增加新增程序的定義并重新編譯主機應用程序。
(N106)NPC數據庫服務器進行系統變更,包括數據庫系統參數調整、創建NPC小額數據庫對象等。
(N107)更新NPC大額應用服務器的大額應用程序,修改大額CICS配置(XAD定義修改及增加與小額NPC的定義等)。
(N108)小額NPC接入生產環境,增加與大額NPC的定義,連接生產數據庫服務器。
(N109)技術準備完成,啟動NPC大額、小額CICS/MQ,啟動消息服務器;進行系統環境檢查:確認與大額NPC的網絡連通性,與試點CCPC的網絡連通性、CICS/MQ與小額試點CCPC的連通性等。
(N110)加載NPC小額支付系統的基礎數據并初始化NPC小額計費數據(見附件3);基礎數據中的小額工作日應為上線T日(2005年11月28日),各節點狀態為未登錄。
(N111)修改大額支付系統中的小額運行標志為“Y”,確認在途資金表的小額末場軋差凈額提交標志為“N”。
3.(N112)環境檢查、數據導入等操作全部完成后,進行NPC大、小額系統備份和數據庫備份。
(二)CCPC
1.CCPC的技術準備工作由清算總中心派出的技術人員負責,協調CCPC系統集成商完成。T-5日前完成CCPC小額應用軟件的版本及介質的驗證工作,T-3日前完成CCPC環境確認工作,其他技術準備工作在T-3日大額支付系統日終處理完成后開始(假定為20∶00),并在T-2日18∶00前完成。詳細步驟如下:
(C101)T-5日前完成小額CCPC應用軟件的版本及介質的驗證工作。
(C102)T-3日前,依據《小額支付系統CCPC上線集成規范》,檢查CCPC節點系統環境,確認CCPC服務器的處理資源和存儲資源滿足小額上線需要。
2.T-3日大額支付系統日終處理完成后,由清算總中心技術支持人員負責協調CCPC系統集成商完成如下工作:
(C103)CCPC服務器進行系統備份和數據備份。
(C104)數據庫服務器系統變更,包括數據庫系統參數調整、創建小額支付系統CCPC數據庫對象等。
(C105)在應用服務器上創建和配置小額支付系統專用運行環境(創建小額CICS/MQ等)。
(C106)在CCPC應用服務器上安裝和配置小額支付系統CCPC應用程序。
(C107)CCPC雙機HACMP配置修改、同步及切換測試。
(C108)安裝和配置CCPC小額支付系統客戶端、CCPC小額計費客戶端和小額應用備份與恢復客戶端。
(C109)技術準備完成,啟動CCPC大額、小額CICS/MQ,啟動消息服務器;進行系統環境檢查,確認與小額NPC的網絡連通性、與小額NPC CICS/MQ的連通性等;檢查完畢,用大額自由格式報文通知所屬參與者可以開始與CCPC進行連通性測試。
(C110)加載CCPC小額支付系統的基礎數據并初始化CCPC小額計費數據(見附件3);基礎數據中的小額工作日應為上線T日(2005年11月28日),各節點狀態為未登錄。
3.(C111)環境檢查、數據導入等操作全部完成后,進行CCPC大、小額系統備份和數據庫備份。
(三)MBFE
1.MBFE的技術準備工作由各直接參與者自行完成,清算總中心派出技術人員協調CCPC系統集成商提供技術支持。T-5日前完成MBFE小額應用軟件的版本及介質的驗證工作,T-3日前完成MBFE環境確認工作,其他技術準備工作,在T-3日大額支付系統日終處理完成后開始(假定為20∶00),并在T-2日24∶00前完成。各直接參與者應按以下步驟進行操作:(M101)T-5日前完成小額MBFE應用軟件的版本及介質和小額MBFE系統軟件版本與介質的驗證工作。
(M102)T-3日前,依據《小額支付系統CCPC上線集成規范》,檢查MBFE系統環境,確認服務器的處理資源和存儲資源滿足小額支付系統上線需要。
2.T-3日大額支付系統日終處理完成后各完成如下工作:
(M103)MBFE服務器進行系統備份和數據庫備份。
(M104)在MBFE服務器上創建小額支付系統數據庫對象。
(M105)在MBFE服務器上安裝和配置小額支付系統MBFE服務端應用程序。
(M106)MBFE雙機群集配置修改及切換測試。
(M107)根據MBFE安裝配置手冊,安裝和配置小額支付系統MBFE客戶端;通過專用工具,進行MBFE的初始化工作。
(M108)技術準備完成,進行系統環境檢查,收到CCPC可以與之進行連通性測試的通知后,開始相關測試。
3.(M109)系統環境檢查正確后,啟動MBFE大、小額應用。
(四)相關系統
試點省(市)的ABS、TBS以及需加入小額支付系統的同城清算系統等的技術準備工作自行組織完成,要求應在T-2日24∶00前根據各自的上線步驟完成相應的技術準備工作。
二、業務準備階段
本階段需要完成小額支付系統上線運行前的各項業務準備工作,此工作必須在各級節點相應的技術準備工作完成后進行。
(一)NPC
1.NPC業務準備工作由業務主管負責,工作時間為T-2日18∶00開始,在T-2日24∶00前完成。實施步驟如下:
(N201)系統管理員從NPC小額支付系統客戶端登錄,修改和增加業務主管、操作員等用戶信息。
(N202)業務主管從NPC小額支付系統客戶端增加上線CCPC節點信息;完成后,用大額自由格式報文的方式通知試點CCPC登錄NPC。
(N203)等待全部試點CCPC都登錄NPC成功后,業務主管從NPC小額支付系統客戶端增加上線的直接參與者信息,使用小額自由格式報文通知上線CCPC設置直接參與者業務權限。
(N204)業務主管從NPC小額支付系統客戶端設置小額貸記業務上限。
(N205)從NPC客戶端查詢相關業務參數進行驗證,驗證內容應包括:所有上線CCPC是否成功加入小額,所有上線直接參與者是否成功加入小額,貸記業務上限是否設置成功,通過數據導入方式加載的系統參數是否符合業務要求。具體參數見附件3。
(N206)配合CCPC的業務準備工作,待所有上線CCPC完成業務準備后,業務主管通過客戶端確認NPC成功處理了所有上線直接參與者業務權限后,通過小額自由格式報文通知上線CCPC導出基礎數據,由CCPC下發所屬直接參與者。
(N207)業務準備工作就緒,業務主管通過客戶端再次進行相關驗證工作。
2.(N208)所有業務準備工作全部完成后,進行數據庫備份。
(二)CCPC
1.CCPC的業務準備工作主要由其業務主管完成,工作時間為T-2日18∶00開始,在T-2日24∶00前完成。實施步驟如下:
(C201)系統管理員從CCPC小額支付系統客戶端登錄,修改和增加業務主管、操作員等用戶信息。
(C202)在接到NPC通知可以登錄的大額自由格式報文后,CCPC登錄NPC,登錄成功后修改識別信息。
(C203)收到NPC通知上線CCPC設置參與者業務權限的小額自由格式報文后,業務主管從CCPC小額支付系統客戶端設置所屬參與者的發起和接收業務權限。
(C204)在完成所屬直接參與者業務權限設置工作后,業務主管從CCPC小額支付系統客戶端查詢,進行相關驗證工作,驗證內容應包括:所有上線CCPC是否成功加入小額支付系統,所有上線直接參與者是否成功加入小額支付系統,貸記業務上限是否設置成功,通過數據導入方式加載的系統參數是否符合業務要求。具體參數見附件3。
(C205)收到NPC發送的內容為通知所有上線CCPC可以導出基礎數據的小額自由格式報文后,并確認所有上線直接參與者業務權限在CCPC處理成功,由業務主管導出基礎數據,下發所屬各直接參與者。
(C206)業務準備工作就緒,業務主管通過客戶端再次進行相關驗證工作。
2.(C207)所有業務準備工作全部完成后,進行數據庫備份。
(三)MBFE
1.MBFE的業務準備工作由商業銀行業務主管操作,工作時間為T-1日8∶00-12∶00。實施步驟如下:
(M201)從MBFE小額支付系統客戶端登錄,修改和增加業務主管、操作員等用戶信息。
(M202)收到CCPC導出的基礎數據后,進行導入,確認導入成功。
(M203)業務準備工作就緒,業務主管依照《小額支付系統CCPC上線集成規范》進行相關驗證工作。
2.(M204)所有業務準備工作全部完成后,進行數據庫備份。
(四)相關系統
試點省(市)的ABS、TBS以及需加入小額支付系統的同城清算系統等應在T-1日12∶00前根據各自的上線步驟完成相應的業務準備工作,包括導入基礎數據等。
三、系統驗證階段
在業務準備階段完成后,正式開始小額運行之前,各級節點、各參與者應確認各自環境全部就緒,相鄰節點間通過登錄、收發自由格式報文來驗證批量業務通道的可用性;上線商業銀行直接參與者通過向NPC發送清算賬戶圈存資金管理報文(CMT510),進行圈存資金查詢并接收應答報文(CMT511)來驗證實時業務通道的可用性(查詢結果為0,業務處理碼為CB2I0000)。系統驗證應在T-1日12∶00開始,至T-1日18∶00完成。
(一)NPC
1.NPC驗證步驟如下:
(N301)NPC向所有上線CCPC和參與者廣播發送大、小額自由格式報文,通知可以開始系統驗證工作。
(N302)NPC接收CCPC報告的所屬參與者驗證完成情況。
(N303)NPC收到所有CCPC發送的“已有參與者完成驗證工作”的報告后,根據小額支付系統NPC維護手冊的要求,檢查系統環境。
2.(N304)NPC收到所有CCPC發送的“所有參與者已完成驗證工作”的小額自由格式報文后,進行小額系統備份和數據庫備份。
(二)CCPCCCPC驗證步驟如下:
(C301)配合各參與者登錄驗證。
(C302)接收所屬參與者發送的完成驗證工作的報告,收到第一份完成報告后需向NPC發送大額和小額自由格式報文,內容為:“××CCPC正在進行系統驗證工作,并且已有參與者完成驗證工作”。
(C303)CCPC向所屬參與者廣播發送小額自由格式報文,通知已完成驗證工作的參與者退出登陸,內容為:“××行……注意,你行已完成驗證工作,請退出登陸”(可根據參與者完成情況分批次發出)。
(C304)確認所屬參與者均完成驗證工作后,向NPC發送小額自由格式報文,內容為:“××CCPC所屬各參與者均已完成驗證工作”。
(C305)將未簽退的參與者強制離線,并將所有參與者設為禁止登錄。
(C306)根據小額支付系統CCPC維護手冊的要求,檢查系統環境,進行小額系統備份和數據庫備份。
(三)MBFE
MBFE驗證步驟如下:
(M301)參與者登錄CCPC,登錄成功后修改識別信息。
(M302)收到NPC開始驗證通知后,向NPC發送CMT510圈存資金管理查詢報文,進行圈存資金查詢。
(M303)接收到CMT511圈存資金管理應答報文后(查詢結果為0,業務處理碼為CB2I0000)
,向所屬CCPC發送大額和小額自由格式報文,報告完成系統驗證工作,內容為:“××行已完成系統驗證工作”。
(M304)收到CCPC發送的確認本行已完成驗證的自由格式報文后,向CCPC簽退。
(M305)根據小額支付系統MBFE維護手冊的要求,檢查系統環境,進行小額系統備份和數據庫備份。
(四)相關系統
試點省(市)的ABS、TBS以及需加入小額支付系統的同城清算系統等在完成業務準備工作后,在T-1日12∶00——18∶00應進行系統驗證,ABS、TBS收到NPC發送的通知開始驗證工作的小額自由格式報文后,可協調技術人員檢查是否收到CMT503業務權限控制報文、CMT504下級節點變更通知報文。檢查無誤后,向CCPC發送小額自由格式報文,內容為:“××ABS/TBS已完成系統驗證工作”,后續步驟請參照(M304)、(M305)執行。總行支付系統建設領導小組組長簽署上線命令,通知T日正式試點上線。
四、上線運行階段
(N401)T日8∶30-9∶00,大額支付系統進入“日間”狀態后,業務主管通過NPC小額支付系統客戶端設置軋差場次和日切時點。
(C401)T日8∶30-9∶00,大額支付系統進入“日間”狀態后,業務主管通過CCPC小額支付系統客戶端設置軋差場次。
(C402)T日9∶00,試點CCPC業務主管將所屬參與者改為“允許登錄”。
(M401)T日9∶10,直接參與者重新登錄CCPC。
(M402)商業銀行直接參與者登錄CCPC成功后,可設置圈存資金及分配比例,開始辦理小額業務。相關系統:試點省(市)的ABS、TBS以及需加入小額支付系統的同城清算系統等在T日9∶10登錄CCPC,開始辦理小額業務。
五、匯報和決策機制
各參與者要逐一檢查、落實各階段的上線步驟完成情況,并在每階段工作完成后,報告CCPC所在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支付系統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當地CCPC。各CCPC要逐一檢查、落實各階段的上線步驟完成情況,完成后由本CCPC負責人在相應操作步驟表上簽字并報告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支付系統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和NPC。CCPC所在人民銀行支付系統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本地CCPC和各參與者的各階段工作情況,報告人民銀行總行支付系統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NPC要逐一檢查、落實各階段的上線步驟完成情況,并在每階段工作完成后報告人民銀行總行支付系統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和人民銀行總行支付系統建設工程實施組。人民銀行總行支付系統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和人民銀行總行支付系統建設工程實施組分別匯總NPC、CCPC和參與者每階段的工作完成情況,向人民銀行總行支付系統建設領導小組報告。
六、小額批量支付系統上線控制表
(一)各節點各階段示意圖
T-3?20∶00-
T-2?18∶00T-2?18∶00-
T-2?24∶00T-1?8∶00-
T-1?12∶00T-1?12∶00-
T-1?18∶00
NPC
技術準備階段
業務準備階段
系統驗證階段
CCPC
技術準備階段
業務準備階段
系統驗證階段
MBFE
技術準備階段
業務準備階段
系統驗證階段
(二)各節點各階段應提交的文檔
應提交的文檔名稱
提交單位
接收單位
T-2?18∶00前NPC技術準備階段操作步驟
NPC工程實施組;支付結算司
CCPC技術準備階段操作步驟
試點CCPC
試點CCPC領導小組辦公室;
NPCNPC、CCPC技術準備完成情況工程實施組支付系統建設領導小組
T-2?24∶00前NPC業務準備階段操作步驟
NPC工程實施組;支付結算司
CCPC業務準備階段操作步驟
試點CCPC試點CCPC領導小組辦公室;
NPCMBFE技術準備階段操作步驟各MBFE試點CCPC領導小組辦公室;
CCPCNPC、CCPC業務準備、MBFE技術準備完成情況工程實施組支付系統建設領導小組
T-1?12∶00前MBFE業務準備階段操作步驟
各MBFE試點CCPC領導小組辦公室;
CCPC MBFE業務準備完成情況
試點CCPC
試點CCPC領導小組辦公室;NPC
T-1?18∶00前NPC系統驗證階段操作步驟
NPC工程實施組;支付結算司
CCPC系統驗證階段操作步驟
試點CCPC
試點CCPC領導小組辦公室;NPC
MBFE系統驗證階段操作步驟
各MBFE
試點CCPC領導小組辦公室;CCPC
NPC、CCPC、MBFE系統驗證完成情況
工程實施組
支付系統建設領導小組
七、小額批量支付系統試點上線步驟表
(一)NPC技術準備階段操作步驟表
節點:時間:T-3日20∶00——T-2日18∶00
步驟編號
操作內容
執行時間
執行結果
操作人員
確認人員
N101小額NPC應用軟件的版本與介質驗證T-5日前完成
N102小額新增服務器的集成,包括:
(1)安裝配置小額應用服務器
(2)安裝配置小額MQ網關服務器
(3)安裝配置小額應用的各類客戶端
N103檢查大額NPC滿足小額支付系統的上線要求T-3日前完成
N104大額NPC主機和開放系統進行系統備份和數據庫備份
N105NPC主機變更:
(1)修改DB2數據庫庫表
(2)增加CICS新增應用程序定義
(3)更新主機應用程序
N106NPC開放系統數據庫進行小額相關變更和定義
N107開放系統大額應用服務器升級
(1)大額CICS配置變更
(2)大額應用程序換版
N108小額應用服務器連接大額支付系統生產環境
(1)增加與大額NPC服務器相關的CICS/MQ配置
(2)連接大額應用服務器和數據庫服務器
N109技術準備就緒
(1)啟動大額、小額CICS/MQ
(2)啟動消息服務器
(3)系統環境檢查,確認環境準備就緒T-3日日終處理完成后
N110加載NPC小額基礎數據,初始化NPC小額計費數據
N111修改小額上線標志為‘Y’,確認在途資金表小額末場軋差凈額提交標志為‘N’
N112進行NPC大、小額系統備份和數據庫備份T-3日日終處理完成后
負責人(簽字):
時間:
(二)CCPC技術準備階段操作步驟表
節點:時間:T-3日20∶00——T-2日18∶00
步驟編號
操作內容
執行條件
執行結果
操作人員
確認人員
C101小額CCPC應用軟件的版本與介質驗證T-5日前完成
C102CCPC小額運行環境安裝條件確認T-3日前完成
C103CCPC大額系統備份和數據庫備份
C104創建小額數據庫表,調整數據庫參數
C105創建小額專用環境:文件系統、用戶、CICS/MQ等
C106安裝和配置小額支付系統應用軟件
C107雙機群集軟件配置修改、同步及切換測試
C108安裝和配置小額支付系統相關客戶端T-3日終處理完成后
C109技術準備就緒
(1)啟動大額、小額CICS/MQ
(2)啟動消息服務器
(3)系統環境檢查,確認環境準備就緒
(4)完成后用大額自由格式報文通知所屬參與者進行環境驗證(M109)
C110加載CCPC小額基礎數據,初始化CCPC小額計費數據
C111進行CCPC大、小額系統備份和數據庫備份
負責人(簽字):
時間:
(三)MBFE技術準備階段操作步驟表
節點:時間:T-3日20∶00——T-2日24∶00
步驟編號
操作內容
執行時間
執行結果
操作人員
確認人員
M101小額MBFE應用軟件的版本與介質驗證,小額MBFE系統軟件版本與介質驗證。T-5日前完成
M102小額運行環境安裝條件確認:確認大額MBFE服務的處理資源、存儲資源等滿足小額上線要求T-3日前完成
M103MBFE系統備份和據庫備份
M104創建MBFE小額數據庫對象
M105安裝和配置小額MBFE服務端應用軟件
M106MBFE雙機群集軟件配置修改及測試
M107安裝和配置小額MBFE客戶端,初始化MBFET-3日終處理完成后
M108技術準備就緒,進行系統環境檢查,確認環境準備就緒收到CCPC通知開始環境驗證的大額自由格式報文后
M109環境確認正確,啟動MBFE大額、小額應用
負責人(簽字):
時間:
(四)NPC業務準備階段操作步驟表
節點:時間:T-2日18∶00——T-2日24∶00
步驟編號
操作內容
執行時間
執行結果
操作人員
確認人員
N201系統管理員登錄客戶端,創建業務用戶
N202增加上線CCPC節點,完成后,用大額自由格式報文通知試點CCPC登錄NPC(C202)
N203增加小額支付系統上線直接參與者,完成后用小額自由格式報文通知上線CCPC設置參與者業務權限(C203)在所有上線CCPC登錄完成后
N204設置小額貸記業務上限
N205從客戶端查詢相關參數進行驗證
N206配合上線CCPC的業務準備工作,確認NPC成功處理了所有上線參與者業務權限后,用小額自由格式報文通知上線CCPC導出基礎數據(C205)
N207業務準備就緒,再次進行驗證工作
N208進行小額數據庫備份
負責人(簽字):
時間:
(五)CCPC業務準備階段操作步驟表
節點:時間:T-2日18∶00——T-2日24∶00
步驟編號
操作內容
執行時間
執行結果
操作人員
確認人員
C201系統管理員登錄客戶端,創建業務用戶
C202登錄NPC,修改識別信息收到NPC通知試點CCPC登錄的大額自由格式報文后
C203設置所屬上線直接參與者的業務發起和接收權限收到NPC通知上線CCPC設置參與者業務權限的大(小)額自由格式報文后
C204確認基礎數據導入、業務參數設置無誤
C205確認所有上線直接參與者業務權限在CCPC處理成功后,導出基礎數據下發所屬上線直接參與者收到NPC發送的通知所有上線CCPC可以導出基礎數據的大(小)額自由格式報文后
C206業務準備就緒,再次從客戶端查詢相關參數驗證
C207進行小額數據庫備份
負責人(簽字):
時間:
(六)MBFE業務準備階段操作步驟表
節點:時間:T-1日8∶00——T-1日12∶00
步驟編號
操作內容
執行時間
執行結果
操作人員
確認人員
M201客戶端登錄,創建業務用戶
M202加載基礎數據收到CCPC導出的基礎數據后
M203業務準備就緒,從客戶端查詢相關參數驗證
M204進行小額數據庫備份
負責人(簽字):
時間:
(七)NPC系統驗證階段操作步驟表
節點:時間:T-1日12∶00——T-1日18∶00
步驟編號
操作內容
執行時間
執行結果
操作人員
確認人員
N301發送大、小額自由格式報文,通知各上線CCPC和上線直接參與者開始驗證;
N302接收CCPC報告的所屬參與者驗證完成情況;
N303收到所有上線CCPC發送的“已有參與者完成驗證工作”的報告后,檢查系統環境;
N304收到所有CCPC發送的“所有參與者已完成驗證工作”的報告后,進行小額系統備份和數據庫
備份。
負責人(簽字):
時間:
(八)CCPC系統驗證階段操作步驟表
節點:時間:T-1日12∶00——T-1日18∶00
步驟編號
操作內容
執行時間
執行結果
操作人員
確認人員
C301配合所屬參與者登錄驗證
C302接收所屬參與者發送的完成驗證工作的報告,收到第一份完成報告后發送大額和小額自由格式報文向NPC報告。收到NPC驗證通知后
C303CCPC向所屬參與者廣播發送小額自由格式報文,通知已完成驗證工作的參與者退出登陸。
C304確認所屬參與者均完成驗證工作后,向NPC報告。
C305將未簽退的參與者強制離線,并將所有參與者設為禁止登錄。
C306檢查環境,進行小額應用備份和數據庫備份
負責人(簽字):
時間:
(九)MBFE系統驗證階段操作步驟
節點:時間:T-1日12∶00——T-1日18∶00
步驟編號
操作內容
執行時間
執行結果
操作人員
確認人員
M301登錄CCPC并修改識別信息
M302開始驗證工作,向NPC發送清算賬戶圈存資金管理報文收到NPC發送的驗證通知后
M303接收NPC返回的清算賬戶圈存資金管理應答報文,發起大額和小額自由格式報文向CCPC報告;
M304收到CCPC發送的確認本行已完成驗證的自由格式報文后,向CCPC簽退。
M305檢查環境,進行小額應用備份和數據庫備份
負責人(簽字):
時間:
(十)NPC上線運行階段操作步驟
節點:時間:T日8∶00——T日18∶00
步驟編號
操作內容
執行時間
執行結果
操作人員
確認人員
N401設置NPC軋差場次大額支付系統進入“日間”狀態后執行
N402系統監控
負責人(簽字):
時間:
(十一)CCPC上線運行階段操作步驟
節點:時間:T日8∶00——T日18∶00
步驟編號
操作內容
執行時間
執行結果
操作人員
確認人員
C401設定CCPC軋差場次大額支付系統進入“日間”狀態后執行
C402將所屬參與者改為“允許登錄”,配合所屬參與者登錄
C401完成后執行
C403系統監控
負責人(簽字):
時間:
(十二)MBFE上線運行階段操作步驟
節點:時間:T日8∶00——T日18∶00
步驟編號
操作內容
執行時間
執行結果
操作人員
確認人員
M401重新登錄CCPC
M402設置圈存資金
M403系統監控
負責人(簽字):
時間:
附件2
小額支付系統上線應急方案
一、概述
1.目的和適用范圍
為保證小額批量支付系統順利上線運行,針對上線各實施階段制定本應急方案。在上線過程中遭遇緊急事件時,相關人員應嚴格按照既定的應急方案,及時報告、妥善處置。本方案適用于小額支付系統試點上線工作中發生的緊急事件。對于小額支付系統上線后運行中發生緊急事件的應急處置方案,待人民銀行總行支付系統建設領導小組研究決策后再下發相應的應急處置方案。ABS、TBS、商業銀行行內系統以及需加入小額支付系統的財稅庫橫向聯網系統、同城清算系統等系統擁有者應相應制定本系統的上線應急方案。
2.應急處置原則
2.1優先保證大額支付系統穩定運行。如出現無法立即排除,且有可能影響大額支付系統運行的故障,經人民銀行總行支付系統建設領導小組批準后,推遲小額支付系統或部分節點上線,并進行應急回退操作,不得影響大額支付系統的運行。在小額支付系統上線過程中,大額支付系統運行出現異常,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支付清算系統危機處置預案》(銀發[2005]260號印發)相關規定執行應急處理,同時小額支付系統推遲上線。
2.2積極實現小額支付系統成功上線。在不影響大額支付系統穩定運行的前提下,上線過程中應努力排除故障,力爭上線成功。若NPC小額支付系統無法投產或所有CCPC小額支付系統均無法投產,則小額支付系統全系統推遲上線;若某個CCPC或商業銀行前置機(MBFE)小額支付系統無法投產,則其余正常節點按計劃上線運行。
3.報告和決策機制
小額支付系統試點切換運行過程中處理緊急事件的決策機構是人民銀行總行支付系統建設領導小組。NPC在試點上線過程中遭遇緊急事件時,應立即向支付系統建設工程實施組報告;試點CCPC、參與者在試點上線過程中遭遇緊急事件時,應立即報告試點人民銀行省會(首府)支付系統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并報人民銀行總行支付系統建設工程實施組(以下簡稱工程實施組)。對一般性技術故障由工程實施組記錄并協調處理后,再向人民銀行總行支付系統建設領導小組報告;對重大故障,工程實施組應立即報告總行支付系統建設領導小組協調處理。人民銀行總行支付系統建設領導小組關于處置緊急事件的指令,在正常情況下由清算總中心通過電話、傳真或大額支付系統自由格式報文等方式對相關各節點發布;在出現信息無法通過支付系統傳遞的情況時,領導小組可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方式對各節點發布指令及相關信息。
4.緊急事件分類
緊急事件是指由于各種因素導致系統不能正常處理支付業務的異常情況。本應急方案僅針對上線期間的緊急事件處理流程進行描述。上線期間的緊急事件是指系統上線過程中,由于準備不充分、數據導入不成功或者誤操作等因素,影響小額支付系統正常上線、甚至影響大額支付系統運行功能的異常情況。
二、上線期間的緊急事件處置方案
根據人民銀行總行支付系統建設領導小組決定的系統上線時間(以下簡稱T日),NPC、試點CCPC及系統參與者應作好充分準備,確保小額支付系統順利上線。但由于工程實施過程中某些不可預見的原因,可能會造成小額運行環境無法就緒,甚至破壞大額運行環境等故障,影響系統的正常切換和大額支付系統的正常運行。
上線期間的緊急事件應急處置方案如下:
1.T-1日北京NPC小額支付系統運行環境未能就緒
1.1故障現象
截止到T-1日18∶00,由于各種原因,北京NPC小額支付系統運行環境未能準備就緒。可能的原因包括:硬件設備故障、系統軟件故障、基礎數據加載不成功等。
1.2處置緊急事件應具備的條件
北京NPC具備正常運行大額支付系統的能力。
1.3處置方案
人民銀行總行支付系統建設領導小組發布推遲小額支付系統上線的命令。
1.4操作步驟
(1)NPC技術準備階段中大額支付系統修改未完成,則回滾所有對大額支付系統的修改,確保大額支付系統穩定運行,斷開大、小額支付系統連接,小額支付系統應用服務器視情況作保留或回滾處理。
(2)NPC技術準備階段中大額支付系統修改完成,但小額支付系統準備未完成,則斷開小額支付系統應用服務器與大額支付系統生產環境連接,置小額支付系統上線標志為“N”,小額NPC中間件、應用系統、數據庫實例不啟動;各CCPC、MBFE應完成技術準備階段,完成后不進入業務準備階段,不啟動小額中間件、應用系統,大額應用軟件不退回原有版本。
(3)NPC技術準備階段完成,但業務準備無法全部完成,則置小額上線標志為“N”,斷開大、小額支付系統連接,恢復小額業務數據,小額NPC中間件、應用系統、數據庫實例不啟動;各CCPC、MBFE應完成技術準備階段,完成后不進入業務準備階段,不啟動小額中間件、應用系統,大額應用軟件不退回原有版本;各CCPC、MBFE如已進入業務準備階段,則恢復小額業務數據為初始狀態,恢復完成后不啟動小額中間件、應用系統,大額應用軟件不退回原有版本。NPC在T-1日18:00已完成各項上線步驟,但在T日8:30前NPC小額支付系統發生系統故障的,則按照上述操作步驟(3)進行處理。
1.5預計處置結果
小額支付系統上線工作推遲,大額支付系統穩定運行。
2.T-1日試點CCPC小額支付系統運行環境未能就緒
2.1故障現象
T-1日18∶00前,由于各種原因,某個試點CCPC小額支付系統運行環境未能就緒,不能登錄NPC或登錄后不能正常執行業務準備操作。可能的原因包括:基礎數據加載不成功、無法登錄NPC等。
2.2處置緊急事件應具備的條件
故障CCPC具備正常運行大額支付系統的能力。
2.3處置方案
支付系統建設領導小組發布該CCPC小額支付系統推遲上線的命令。
2.4操作步驟
(1)若N202步驟未執行,則在N202步驟及后續步驟中刪除該CCPC及下屬參與者上線步驟,修改完成后,繼續執行上線步驟。
(2)若N202步驟已按計劃執行,且N203步驟未執行,則NPC、CCPC由技術人員通過系統維護手段將故障CCPC退出小額支付系統,后續步驟中去掉該CCPC及下屬參與者上線步驟,其他CCPC按計劃繼續執行上線。
(3)若N203步驟已執行,則NPC、CCPC由技術人員通過系統維護手段將故障CCPC及下屬參與者退出小額支付系統,后續步驟中去掉該CCPC及下屬參與者上線步驟,其他CCPC按計劃繼續執行上線。
(4)故障CCPC推遲小額支付系統上線的,停止小額CCPC中間件、應用系統,業務數據恢復初始狀態;該CCPC所屬下級節點停止小額中間件、應用系統,業務數據恢復初始狀態,MBFE大額應用軟件不退回原有版本。CCPC在T-1日18:00已完成各項上線步驟,但在T日8:30前小額支付系統發生系統故障的,則NPC、CCPC由技術人員通過系統維護手段將故障CCPC及下屬參與者退出小額支付系統,故障CCPC及所屬下級節點停止小額中間件、應用系統,業務數據恢復初始狀態,MBFE大額應用軟件不退回原有版本。
2.5預計處置結果
該CCPC小額支付系統上線工作推遲,大額支付系統穩定運行。
3.T-1日某直接參與者小額運行環境未能就緒
3.1故障現象
T-1日18∶00前,由于各種原因試點CCPC下屬某個直接參與者(ABS、TBS或MBFE)小額支付系統運行環境未能就緒。可能的原因包括:基礎數據加載不成功、無法登錄CCPC等。
3.2處置緊急事件應具備的條件
該參與者能夠正常處理大額業務。
3.3處置方案
人民銀行總行支付系統建設領導小組發布該直接參與者推遲小額支付系統上線的命令。
3.4操作步驟
MBFE應完成技術準備階段,完成后不進入業務準備階段,不啟動小額中間件、應用系統,大額應用軟件不退回原有版本;MBFE如已進入業務準備階段,則恢復小額業務數據為初始狀態,恢復完成后不啟動小額中間件、應用系統,大額應用軟件不退回原有版本。CCPC重新設置業務權限,不允許該直接參與者發起或接收任何小額業務,其他CCPC繼續執行上線的各項工作。直接參與者在T-1日18:00已完成各項上線步驟,但在T日8:30前小額支付系統發生系統故障的,比照上述流程處理。
3.5預計處置結果
該直接參與者暫不處理小額業務,只處理大額業務。
4.T-1日北京NPC大額支付系統運行環境遭到破壞
4.1故障現象
T-1日18:00前,北京NPC大額支付系統運行環境出現故障,且經確認無法恢復。
4.2處置緊急事件應具備的條件
前一日大額NPC應急災備數據準備就緒;且無錫應急NPC系統環境正常。
4.3處置方案
人民銀行總行支付系統建設領導小組發布推遲小額支付系統上線的命令,同時啟動應急NPC備份預案,NPC從北京切換到無錫應急NPC運行(確保前一天的增量數據已正常同步到無錫NPC)。
4.4操作步驟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大額支付系統應急備份切換方案》(銀辦發[2005]241號印發)執行;NPC小額支付系統暫不采取進一步的處理;各CCPC、MBFE應完成技術準備階段,完成后不進入業務準備階段,不啟動小額中間件、應用系統,大額應用軟件不退回原有版本;各CCPC、MBFE如已進入業務準備階段,則恢復小額業務數據為初始狀態,恢復完成后不啟動小額中間件、應用系統,大額應用軟件不退回原有版本。NPC在T-1日18:00已完成各項上線步驟,但在T日8:30前大額支付系統發生系統故障,比照上述步驟處理。
4.5預計處置結果
無錫NPC接替北京NPC進行大額業務處理,推遲小額支付系統上線。
5.T-1日某試點CCPC大額支付系統運行環境遭到破壞
5.1故障現象
T-1日18:00前,某試點CCPC大額支付系統運行環境出現故障,且經確認無法恢復。
5.2處置緊急事件應具備的條件NPC大、小額支付系統能夠正常運行。
5.3處置方案
支付系統建設領導小組發布推遲該CCPC小額支付系統上線的命令。
5.4操作步驟
在NPC大額支付系統客戶端由業務主管設置該CCPC的狀態為故障,待該CCPC環境恢復后,再解除其故障狀態;小額支付系統比照“2.T-1日試點CCPC小額支付系統運行環境未能就緒”的處置方案執行。上線CCPC在T-1日18:00已完成各項上線步驟,但在T日8:30前大額支付系統發生系統故障,比照上述步驟處理。
5.5預計處置結果
故障CCPC暫停大額業務,該CCPC小額支付系統推遲上線,并按照《支付清算系統危機處置預案》的有關規定處理。
三、應急方案的補充和完善
小額支付系統試點上線過程中發生本方案未盡緊急事件的,應由所在節點的小額支付系統試點上線工作的負責人協調現場業務,技術人員盡快定位問題,及時將問題現象、原因分析及建議解決方案報工程實施組,并根據相關指令實施解決,力爭小額系統正常試點上線;發生重大問題的,由工程實施組立即報告人民銀行總行支付系統建設領導小組決策后實施。工程實施組負責在緊急事件處置結束后提出補充完善相關的應急方案。
附件3
小額支付系統參數表
1.NPC小額系統導入的基礎數據庫表:
序號
表名
說明
101BEPSCODT0203
當前清算場次及提交標志表
102
BEPSCODT0501
節點參數表
103
BEPSCODT0605
撮合參數信息表
104
BEPSCODT0701
系統參數表
105
BEPSCODT0801
業務用戶信息表
106
BEPSCODT0802
數據庫用戶信息表
107
BEPSCODT0803
界面控制表
108
BEPSCODT0901
模塊信息表
109
BEPSCODT0902
報文信息表
110
BEPSCODT0905
報文分類表
111
BEPSCODT0906
系統功能和系統狀態對應表
112
BEPSCODT0907
節點交互目標節點與本節點功能對照表
2.NPC計費系統導入的基礎數據庫表:
序號
表名
說明
201
BECSNODT0101
計費參數控制表
202
BECSNODT0102
基礎費率表
203
BECSNODT0103
時段收費比率表
204
BECSNODT0104
月累計業務量收費比率表
205
BECSNODT0105
月累計超容流量收費比率表
206
BECSNODT0106
行別收費比率表
207
BECSNODT0107
直接參與者收費比率表
208
BECSNODT0108
CCPC收費比率表
209
BECSNODT0110
對外返還基礎費率表
210
BECSNODT0111
直接參與者對外返還比率表
211
BECSNODT0112
對內返還比率表
212
BECSNODT0113
扣費參數表
213
BECSNODT0207
計費周期表
214
BECSNODT0301
用戶信息表
215
BECSNODT0304
界面控制表
216
BECSNODT0305
應用服務模塊表
217
BECSNODT0307
數據庫用戶信息表
218
BECSNODT0308
系統控制表
219
BECSNODT0309
系統控制表
220
BECSNODT0310
報文參數表
3.CCPC小額系統導入的基礎數據庫表:
序號
表名
說明
301
BEPSNODT0203
當前清算場次及提交標志表
302
BEPSNODT0501
節點參數表
303
BEPSNODT0605
撮合參數信息表
304
BEPSNODT0701
系統參數表
305
BEPSNODT0801
業務用戶信息表
306
BEPSNODT0802
數據庫用戶信息表
307
BEPSNODT0803
界面控制表
308
BEPSNODT0901
模塊信息表
309
BEPSNODT0902
報文信息表
310
BEPSNODT0905
報文分類表
311
BEPSNODT0906
系統功能和系統狀態對應表
312
BEPSNODT0907
節點交互目標節點與本節點功能對照表
4.CCPC計費系統導入的基礎數據庫表:
序號
表名
說明
401
BECSCODT0101
計費參數控制表
402
BECSCODT0102
基礎費率表
403
BECSCODT0103
時段收費比率表
404
BECSCODT0104
月累計業務量收費比率表
405
BECSCODT0105
月累計超容流量收費比率表
406
BECSCODT0106
行別收費比率表
407
BECSCODT0107
直接參與者收費比率表
408
BECSCODT0108
CCPC收費比率表
409
BECSCODT0110
對外返還基礎費率表
410
BECSCODT0111
直接參與者對外返還比率表
411
BECSCODT0112
對內返還比率表
412
BECSCODT0113
扣費參數表
413
BECSCODT0207
計費周期表
414
BECSCODT0301
用戶信息表
415
BECSCODT0304
界面控制表
416
BECSCODT0305
應用服務模塊表
417
BECSCODT0307
數據庫用戶信息表
418
BECSCODT0308
系統控制表
419
BECSCODT0309
系統控制表
420
BECSCODT0310
報文參數表
5.NPC公共參數
序號
參數名稱生效值
501
參考日切時點
16∶00
502
借記業務回執最長期限(工作日)
5
503
同城借記業務回執基準期限(工作日)
1
504
異地借記業務回執基準期限(工作日)
2
505
排隊業務最長排隊時間(工作日)
5
506
業務包筆數上限(筆)
2000
507
業務包容量上限(字節)
5242880
508
歷史數據保留期限(工作日)
30
509
額度管理應答超時時間(秒)
60
510
額度監控服務間隔時間(秒)
300
511
額度均衡排隊隊列深度觸發參數(包)
10
512
額度均衡排隊隊列時間觸發參數(秒)
300
513
額度均衡均衡發起間隔時間參數(秒)
600
514
自動均衡請求調整百分比(%)
0
515
自動均衡應答調整百分比(%)
0
516
授信/質押額度調減自動重發間隔時間(秒)
600
517
自動撮合排隊直接參與者數量下限參數
10
518
自動撮合觸發最短間隔時間參數(秒)
600
519
每日最大軋差場次
10
520
貸記業務金額上限(元)
20000
521
普通貸記業務金額上限(元)
20000
522
實時貸記業務金額上限(元)
-1
523
定期貸記業務金額上限(元)
20000
524
磁盤文件加密密鑰
000000
6.CCPC公共參數
序號
參數名稱生效值
601
歷史數據保留期限(工作日)
30
602
額度管理應答超時時間(秒)60
603
額度監控服務間隔時間(秒)
300
604
額度均衡排隊隊列深度觸發參數(包)
10605
額度均衡排隊隊列時間觸發參數(秒)
300
606
額度均衡均衡發起間隔時間參數(秒)
600
607
自動均衡請求調整百分比(%)
0
608
自動均衡應答調整百分比(%)
0
609
自動撮合排隊直接參與者數量下限參數
10
610
自動撮合觸發最短間隔時間參數(秒)
600
611
每日最大軋差場次
10
7.有關收費的參數表將另行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于印發小額支付系統收費試行標準的通知
銀辦發[2005]299號
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小額支付系統即將進入推廣試點階段。為保障小額支付系統的正常運行,引導支付清算市場服務價格,改進支付清算服務,促進支付系統的建設和發展,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小額支付系統的業務處理特點,按照“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原則,研究確定了小額支付系統收費標準,現印發給你們,自小額支付系統上線之日起試行,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收費對象
小額支付系統以直接參與者和特許參與者為收費對象。各參與者通過小額支付系統辦理支付業務時,應當按人民銀行規定繳納匯劃費用。根據“誰委托、誰付費”原則,小額支付系統僅向業務發起方收取匯劃費用。
二、收費范圍
小額支付系統對直接參與者及其所屬間接參與者發起的“已清算”狀態支付業務和各類信息業務收取匯劃費用;對特許參與者發起的信息業務收取匯劃費用。小額支付系統對各參與者發起的撤銷、沖正、止付、退回申請及應答報文、查復報文和貸記退匯業務免收費用。
三、收費方式
小額支付系統采取由城市處理中心(CCPC)計費后,再由國家處理中心(NPC)按月自動扣收的方式收費。計費周期為上月大額支付系統最后一個工作日至本月大額支付系統月末前一工作日止。每一計費周期結束后,CCPC將自動統計直接參與者及其所屬間接參與者應繳的小額支付業務匯劃費用和特許參與者應繳的信息業務匯劃費用,并向收費對象發送收費清單。在大額支付系統月末工作日,NPC將根據CCPC的計算結果從直接參與者清算賬戶自動扣收;特許參與者的匯劃費用由其在人民銀行規定的時間內向NPC收費專戶劃繳。
四、收費標準
小額支付系統試點推廣期間暫按以下標準收取匯劃費用。中國人民銀行將根據系統運行和業務發展情況適時調整收費標準并及時公布。
(一)普通貸記、實時借記和實時貸記業務基準價格為0.5元/筆;普通借記、定期借記和定期貸記業務基準價格為0.08元/筆。
(二)支付類業務除按筆收取匯劃費用外,同時按5元/包的標準收取匯劃費用。
(三)信息包按流量收取匯劃費用。通用信息報文的收費標準為0.01元/Kb,實時信息報文的收費標準為1.0元/Kb。
(四)查詢報文、自由格式報文收費標準為1元/筆。
(五)根據同城支付業務與異地支付業務消耗系統資源的不同,同城支付業務和異地支付業務實行不同的收費標準。各參與者發起的同城支付業務按基準價格收取匯劃費用,異地支付業務按基準價格的150%收取匯劃費用。
(六)為調節系統運行峰值,均衡各時間段的業務量分布,將按業務處理時間段設置不同收費標準。每日8∶30-15∶00的收費比率為100%,15∶00-17∶30的收費比率為120%,17∶30-次日8∶30的收費比率為80%。
以上請各單位轉知各系統參與者。執行中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中國人民銀行。
附件:小額支付系統收費標準一覽表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小額支付系統收費標準一覽表
類別業務種類時間段
收費標準
同城業務異地業務
收費業務
普通貸記業務
實時貸記業務
實時借記業務
08∶30-15∶000.50元/筆0.75元/筆
15∶00-17∶300.60元/筆0.90元/筆
17∶30-08∶300.40元/筆0.60元/筆
定期貸記業務
普通借記業務
定期借記業務
08∶30-15∶000.08元/筆0.12元/筆
15∶00-17∶300.10元/筆0.14元/筆
17∶30-08∶300.06元/筆0.10元/筆
通用信息業務0.01元/kb
實時信息業務1.00元/kb
支付業務包
(普通貸記、實時貸記、定期貸記、普通借記、
實時借記和定期借
記業務)5.00元/包
查詢報文
自由格式報文1.00元/筆
不收費業務貸記退匯業務
撤銷、沖正、止付、退回申請及應答報文
查復報文
人民銀行營業部門及國庫部門發起的業務0元/筆
收費返還業務
業務種類返還標準
普通/定期借記業務0元/筆
人民銀行營業部門及國庫部門
作為付款行的借記業務0元/筆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積極做好防控禽流感疫情相關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
銀發[2005]346號
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
現將《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扶持家禽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5]56號)轉發給你們,并就切實做好防控禽流感疫情相關金融服務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視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
各金融機構要認真組織學習、傳達和貫徹落實全國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扶持家禽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積極參加疫情防控工作。要把做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相關金融服務工作作為當前加強和改進金融服務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積極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全面落實疫情防控的有關政策規定。已經發生禽流感疫情地區的金融機構要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的原則,在貸款審批發放和資金調配清算等方面為疫情防控開辟方便快捷的通道,完善服務方式,提高服務效率;尚未出現疫情地區的金融機構要積極做好應急準備。邊境省(自治區)的金融機構要高度關注鄰國禽流感疫情向我國邊境接壤地帶擴散蔓延的情況,前瞻性地做好一線防控工作。
二、加大流動資金貸款支持
各相關金融機構對重點家禽養殖企業、禽產品加工企業、禽流感疫苗定點生產企業已經發放但尚未到期的流動資金貸款,在疫情發生期間視企業實際困難適當延長還款期限,具體條件由貸款銀行決定。在疫情發生期間,對已經到期并發生流動資金貸款拖欠的受損企業,貸款銀行免收貸款罰息。對重點家禽養殖企業、禽產品加工企業和禽流感疫苗定點生產企業(具體名單由農業部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的應對禽流感疫情所需流動資金貸款,金融機構應及時給予必要支持,確保疫情發生期間企業維持運轉和基本生產的資金需要。自2005年1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國家財政按現行一年期流動資金貸款利率的一半對符合國辦發[2005]56號文件規定的防疫貸款給予貼息支持。金融機構要利用好這些政策,充分發揮金融部門在支持防控禽流感疫情、維護經濟和社會穩定方面的積極作用。
三、加強銀行系統防控疫情的資金頭寸調劑
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對遭受禽流感疫情損失嚴重的地區,根據實際需要適當調增再貸款、再貼現限額;人民銀行總行將根據實際需要對禽流感疫區內已經加入全國同業拆借市場的各商業銀行授權分行持有的有價證券加大證券回購操作力度,及時滿足其防控疫情的資金頭寸調劑需求。各商業銀行總行對禽流感疫區內的分支機構,要在防范信貸風險的基礎上根據實際需要適當調整存貸比例和授信額度,并加強系統內規模和資金調劑,保證基層機構不因貸款規模和資金頭寸限制影響防疫貸款的發放。
四、加強疫情信息及貸款投向的動態跟蹤監測
各相關金融機構要密切關注禽流感疫情的發展態勢及其對當地經濟運行、農副產品價格走勢、信貸投放和金融安全產生的影響,加強與當地政府相關部門之間的疫情防控信息溝通交流,發現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向人民銀行和銀監會報告。各金融機構應在注重對疫情防控所需流動資金貸款給予大力支持的同時,加強貸款用途及貸款投向的監測分析,防止防疫資金被擠占挪用及產生新的不良貸款。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將本通知迅速轉發轄區內相關金融機構,并認真協調組織好政策貫徹落實工作。
附件: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扶持家禽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5]56號)
中國人民銀行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扶持家禽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國辦發[2005]5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2005年入秋以來,我國局部地區又發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已給全國家禽業的穩定發展帶來明顯沖擊。為加強疫情防控工作,維護家禽業穩定發展,按照企業和農戶生產自救與國家適當扶持相結合、制訂應急扶持措施與建立穩定發展長效機制相結合的原則,國家采取必要的扶持政策。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對家禽免疫和疫區家禽撲殺給予財政補貼
應對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要繼續堅持預防為主、免疫和撲殺相結合的綜合防控措施。對全國應免疫家禽逐步實施全面強制免疫,強制免疫所需疫苗費用全部由國家承擔。對發生疫情的疫點周邊3公里范圍內的家禽實行強制撲殺,并進行無害化處理。對按規定撲殺禽只造成的養殖者損失,國家給予一定的補償。強制免疫和撲殺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負擔,中央財政按東部地區20%、中部地區50%、西部地區80%的比例負擔(對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提高10個百分點)。要認真落實補償與補助政策,盡快把補償補助資金足額發放到位,對重點疫區可預撥資金,疫情結束后再進行結算。
二、免征所得稅,增值稅即征即退,兌現出口退稅,適當減免部分地方稅自2005年1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對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家禽加工企業和冷藏冷凍企業加工銷售禽肉產品,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并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對家禽養殖(包括種禽養殖)、加工和冷藏冷凍企業進行家禽養殖(包括種禽養殖)、加工和冷藏冷凍禽肉的所得,免征2005年度企業所得稅,2006年視情況另行規定。對企業或個人由于禽類撲殺所取得的財政專項補助,免征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對企業由于禽類撲殺所造成的凈損失,允許其在所得稅前全額列支。減收的增值稅、所得稅按現行財政體制負擔。對禽類加工產品出口后的應退稅款,及時足額退給企業。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在全省(區、市)范圍內或部分地區對家禽養殖(包括種禽養殖)、加工、冷藏冷凍企業及個人生產經營用的土地、房產和車船,適當減免2006年上半年度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和車船使用稅。
三、減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性收費
從2005年11月1日起至2006年6月30日,對家禽養殖、加工企業和養殖農戶免征部分政府性基金,減免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對出口的禽類及其產品免收出入境檢驗檢疫費,具體減免辦法由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制定。各級財政部門要保證檢驗檢疫機構正常運轉的經費。
四、加強流動資金貸款和財政貼息支持
各金融機構對重點家禽養殖、加工企業和疫苗定點生產企業(具體名單由農業部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給予必要的流動資金貸款支持,確保在疫情發生期間企業維持運轉、保護基本生產能力的資金需要。對重點家禽養殖、加工企業和疫苗定點生產企業已經發放但尚未到期的流動資金貸款,可視其具體困難情況,適當延長還款期限,具體條件由貸款銀行決定。國家財政按現行一年期流動資金貸款利率的一半給予貼息,貼息期為2005年11月1日起至2006年6月30日,貼息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按東部地區20%、中部地區50%、西部地區80%的比例負擔(對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提高10個百分點),其余貼息資金由省級財政負擔。在疫情發生期間,對已到期并發生流動資金貸款拖欠的受損企業,貸款銀行免收貸款罰息。各商業銀行要在防范信貸風險的基礎上,確保在疫情發生期間重點受損企業、疫苗定點生產企業必要的授信額度和新增貸款需要,加強信貸管理和資金調配,防止資金挪用,努力改善金融服務,提高工作效率,并將工作情況及時匯總報當地人民銀行中心支行和銀行業監管機構備案。
五、增強疫苗供應保障能力
免疫疫苗是防控禽流感的重要物資。要保障各疫苗定點生產企業的生產條件,積極支持和督促疫苗生產企業按照生產規范和質量標準,挖掘生產潛力,擴大產量,保證疫苗供應。在防疫緊急時期內,疫苗實行國家統一調撥,確保重點。要加強疫苗質量監管,加大對假劣疫苗打擊力度,對非法生產、銷售假劣疫苗行為,堅決依法查處。逐步建立疫苗國家儲備制度,國家財政給予必要的支持,具體辦法由發展改革委會同財政部、農業部制定。在國家禽流感參考實驗室建立病毒抗原儲備庫,以備應急需要。
六、保護種禽生產能力和家禽品種資源
種禽和地方家禽品種資源是支撐家禽業發展最重要的生產要素。祖代種禽場和家禽品種資源場優先享受國家有關流動資金貸款、免征企業所得稅、減免收費等扶持政策。國家對祖代種禽場和家禽品種資源場完善基礎設施等給予必要的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對種禽場和家禽品種資源場要采取嚴格的隔離保護措施,對重點種禽場周圍1至3公里半徑內的所有散養家禽,組織企業收購。種禽場和家禽品種資源場要嚴格各項管理制度,落實各項疫病防控措施,防止疫情發生。
七、維護正常的市場流通秩序
要根據依法防控、科學防控的原則,正確處理好加強疫情防控與保持正常市場流通秩序的關系。要在依法對疫區及周邊地區嚴格管理的同時,保證非疫區持有檢疫合格證、公路運載工具消毒證明等有效證明,并查驗合格的禽類產品的正常流通,各地不得人為設置障礙和采取封鎖措施。鐵路、交通、民航等部門既要加強防控措施,又要保證貨暢其流。工商、質檢、農業等部門要加強城鎮活禽交易和加工的管理,改善現場環境,搞好檢疫和消毒。要科學宣傳禽類產品消費知識,正確引導消費。海關、質檢等部門要加大查驗和巡查力度,嚴厲打擊偷運走私禽類產品的違法行為。
八、確保養殖農戶得到政策實惠和企業職工生活得到保障
受損企業在享受有關扶持政策的同時,要本著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確保養殖農戶分享到政策實惠。鼓勵企業在保本的情況下集中宰殺、加工、儲存,幫助農戶渡過難關。龍頭企業要履行與農戶簽訂的合同和訂單,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和訂單不能兌現的,應給予農戶合理補償。地方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主動關心受損農戶特別是養殖大戶的生產生活,組織他們開展生產自救,切實解決他們的困難。企業受疫情影響壓縮生產或停工停產的,應采取靈活安排工作時間等辦法調整用工方式。確需裁減人員的,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企業恢復生產時,要優先錄用被裁減人員。對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職工,應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或將其家庭納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生活困難的農民工應及時給予救濟。農業、工商、勞動保障等部門要加強對企業保護養殖農戶和職工權益情況的監督,并與享受有關扶持政策掛鉤。
九、穩步推進家禽業轉變飼養方式
要促進家禽業向規模化、標準化、現代化飼養方式轉變,改善防疫條件,降低發生重大動物疫病風險。在家禽主產區,要統籌規劃、積極穩妥地發展養殖小區和規模養殖場,實行統一的防疫和管理制度。國家對重點養殖小區和規模養殖場的防疫設施、糞污處理設施建設給予必要的支持。加快實施全國動物防疫體系建設規劃,提高重大動物疾病預防和控制能力,促進家禽養殖業持續健康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