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下旬以來,內蒙古局部地區出現持續性強降雨,給當地企業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造成一定影響。為有效應對汛情,確保金融服務“不斷檔”,加強對受影響地區和群眾的金融支持,維護地區經濟社會穩定發展,中國人民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于7月28日印發《關于做好金融支持防汛救災工作的通知》,圍繞加大防汛救災重點領域信貸投放力度、多渠道拓展資金來源、確保金融基礎服務高效順暢三個方面提出12條工作舉措,引導全區人民銀行及金融機構做好防汛抗汛和救災各項金融服務工作,助力受災地區企業和群眾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政策出臺后,全區人民銀行系統上下聯動,快速響應,組織全區金融機構扎實做好各項金融服務保障工作。
一是開展調研摸排。組織全區金融機構迅速開展調研走訪和情況摸排,深入了解受災企業與群眾的實際困難及金融需求。目前全區金融機構累計摸排受災企業及農牧戶約1.1萬余戶,梳理貸款資金需求約3億元。
二是持續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引導金融機構建立紓困對接臺賬,為受災地區企業和群眾開通貸款綠色審批通道,簡化審批流程,制定專項金融幫扶方案,全力滿足其合理融資需求。汛情發生以來已累計為1000余戶涉農涉牧主體發放貸款7500余萬元。
同時引導金融機構合理調整貸款產品模式,鼓勵對因災導致暫時還款困難的客戶,及時采取貸款展期、無還本續貸、調整還款期限等方式,減輕受災客戶的短期還款壓力,幫助其渡過難關。汛情發生以來,轄內金融機構已為500余戶貸款主體辦理展期、無還本續貸、借新還舊等業務共計3500余萬元。轄內部分金融機構自汛情發生以來通過新發放貸款、調整還款計劃等方式投放的貸款加權平均利率較以往下降20-40BP,積極為受災主體減輕還款負擔。
三是做好金融基礎服務保障工作。中國人民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開通國庫防汛救災應急保障資金撥付“綠色通道”,安排專人值守,對防汛應急資金實行優先受理、優先審核、優先撥付,確保救災應急資金快速直達。汛情發生以來,全區各級國庫共撥付防汛防災相關資金超1.2億元,為全區抗洪救災工作提供堅實保障。同時,人民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組織全區金融機構積極做好防汛救災現金供應保障,在人員集中區域出動“金融流動服務車”,設置臨時取款點,為群眾辦理現金存取、殘損幣兌換等服務。
下一步,中國人民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將深入踐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繼續指導轄內金融機構切實履行社會責任,主動幫助受災地區群眾、企業盡快恢復生產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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