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實行浮動的匯率制度,美元匯率由外匯市場供求決定。根據美國相關法律規定,必要時美國政府可以對外匯市場進行干預。
二、美國的匯率管理
(一)匯率管理的決策和執行
自1978年美國接受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修訂后的相關條款實行浮動匯率制度以來,美國對外匯市場上匯率的干預基本遵循 “重塑有序的市場環境”(Countering disorderly market conditions)的原則。
1、法律依據
1934年的《黃金儲備法》和1944年《布雷頓森林協議法》授權美國財政部對外匯市場的干預;1913年的《聯邦儲備法》授權美國聯邦儲備系統對外匯市場的干預。
2、決策機構
美國財政部和美聯儲都有權對外匯市場進行干預。上述法律規定財政部不得用聯儲資金實施干預操作;也明確聯儲開展的任何外匯操作應該與美國財政部保持緊密的、持續的合作。
美國財政部20世紀30年代初設立了專門用于外匯市場操作的外匯穩定基金(Exchange Stabilization Fund, ESF)。該基金由財政部長在美國總統的授權下用于黃金和外匯的操作。美聯儲對外匯市場的干預則是通過由12家聯儲銀行共同參與的一個系統賬戶(System account)進行的。該系統賬戶由公開市場委員會指導操作。具體的操作由紐約聯邦儲備銀行在系統公開市場賬戶經理的指導下進行。
3、執行機構
實際操作中,美國政府在外匯市場上的所有操作都是由紐約聯邦儲備銀行的外匯交易室作為美國財政部和美聯儲的代表負責具體執行的。
美聯儲公開市場委員制定了以下三項指引以指導并監督紐聯儲外匯交易室的操作:(1)外匯操作授權(Authorization for Foreign Currency Operations),(2)外匯指引(Foreign Currency Directive),(3)程序說明(Procedural Instructions)。這三項指引既保證了公開市場委員會對外匯操作的指導和監督,又賦予外匯交易室一定的靈活性以對市場變化做出及時的反應。
(1)外匯操作授權——規定了外匯操作的基本架構,并對這類操作中允許持有的外幣敞口頭寸規模設定了限制。
(2)外匯指引——明確外匯操作一般應遵循“維護市場有序運行狀態”的目的并對這類交易提出了基本指引;同時還特別明確聯儲系統的外匯操作應該與美國財政部保持緊密的、持續的磋商和合作并與美國政府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義務相符。
(3)程序說明——明確了外匯交易室從公開市場委員會及其下設外匯分委會,或聯儲主席之間就某類交易或公開市場委員會會議的重要性方面獲得咨詢及釋疑的程序安排。
公開市場委員會還獲準為財政部及外匯穩定基金操持外匯幣種,即美聯儲可以自行決定開展與財政部外匯穩定基金之間的臨時性貨幣掉期交易,以美元換取一定等額的外幣資金,以為財政部及外匯穩定基金購買外匯及開展相關的國際操作提供短期美元融資。所有匯率風險由財政部承擔。
(二)匯率管理的具體操作
1、外匯市場的干預技術
美國貨幣當局對外匯市場的干預技術通常根據干預目標和市場環境的不同而不同。干預的目標可能是要反轉、反對或是支持現有的市場趨勢。干預可能是公開的或是隱秘的,迅速的或是緩慢的。近年來,大多數對外匯市場的干預是公開直接地通過銀行間市場進行的。其目的是向市場發布當局的政策意向。紐聯儲的外匯交易室每天監視外匯市場的走向,并與其他國家央行的官員保持緊密聯系,跟蹤外匯市場的新動向。
紐聯儲外匯交易室的工作人員與財政部和聯儲理事會的有關人員每天定期召開會議,向其匯報外匯市場的最新發展及對其的評估。
由于外匯市場干預會對美國國內基礎貨幣的投放量產生影響(在外匯市場上買賣美元就收縮或擴張基礎貨幣),美聯儲通常會在國內貨幣政策方面進行相應的操作,來沖銷外匯市場干預對國內貨幣供給量的影響。
2、干預外匯市場的資金來源
美聯儲已與主要國家的中央銀行和國際清算銀行達成了總額度為324億美元的互惠貨幣協議(reciprocal currency arrangement)或稱為互換協議(swap lines),但近年來幾乎沒有動用。在一些突發事件中,如墨西哥金融危機和拉美一些國家的債務危機中,美聯儲和財政部外匯穩定基金(ESF)與其他有關方面達成的互換協議解決了干預外匯市場暫時性的融資需要。美國財政部外匯穩定基金和美聯儲的外匯干預賬戶的資金由紐聯儲負責投資,主要用于購買流動性強、信用級別高且具有市場回報率的投資工具。
3、匯率干預的披露
從1961年起,美國在每季度結束的幾星期后對外發布報告公開上季度對外匯市場的干預情況。這些報告題為《財政部和聯儲的外匯操作》,被包含在聯儲公告中,由紐聯儲出版。報告記錄了當局在上個季度對外匯市場的干預操作以及當時的市場環境。
三、美國的外匯制度
美國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開放,美元匯率由市場決定。
資料來源:
www.federalreserve.gov
www.ny.frb.org
背景知識:
20世紀70年代-90年代美國當局對外匯市場的干預
自1978年美國接受修訂后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條款實行浮動匯率制度以來,美國當局原則上僅在“重塑有序的市場環境”(Countering disorderly market conditions)的原則下進行外匯市場的干預。從1978年到1990年間,美國當局對外匯市場的干預經歷了五個階段。
階段一:從1978年到1981年初。1978年,伴隨著國際市場石油價格不斷上升,美國國內通貨膨脹日趨嚴重和國際收支的惡化,美元在市場上面臨著巨大的貶值壓力,美元匯率不斷下降。1978年11月,美國當局認為“美元貶值已超出了合理的范圍”,并開始實施新的美元支持計劃。該計劃通過美國財政部向海外資本市場借入的美元、動用美國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外匯儲備頭寸和出售美國財政部的部分黃金儲備和特別提款權,共融資300億美元,并輔之以從緊的貨幣政策,美國當局開始大力干預外匯市場。最終,美元匯率下降的趨勢得到了緩解,并于1979年10月開始走向堅挺。
階段二:1981年初到1985年。里根總統上臺以后,美國當局嚴格遵照“重塑有序的市場環境”的原則,幾乎很少對外匯市場進行干預。在這一階段,美國經濟走強,美國政府存在大量的預算赤字并實施緊縮的貨幣政策,美元匯率大幅上升。
階段三:1985年初到1987年2月。美元匯率持續高漲使人民開始擔心美國國內競爭力的喪失,并認為美國對其他主要工業國家的貨幣的匯率已不能體現經濟的基本面。在這一背景下,1985年,美國、法國、德國、日本和英國五國的財政部長和央行行長簽訂了《廣場協議》(Plaza Accord)。此后,五國的貨幣當局開始大力干預外匯市場。通過在外匯市場上大量出售美元,美元匯率在1985年和1986年大幅下降。
階段四:從1987年2月到1987年年底。1987年初,在廣場協議簽訂18個月以后,美元匯率跌至1980年以來的最低點。伴隨著貿易赤字的持續擴大和美國經濟的衰退,美元匯率持續下跌的前景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關注。1987年2月,六個工業化國家(G5加意大利)再次在法國巴黎簽訂了《盧浮宮協議》(Louvre Accord),決定將匯率保持在現有的水平。各國政府聯合干預外匯市場,大量買入美元,希望遏制美元下滑的趨勢。盡管如此,美元匯率在1987年仍然出現了下滑。1987年10月,美國股災爆發。這些不確定因素一直持續到1988年初,通過美國和其他國家政府對外匯市場的強力干預,美元匯率最終趨向穩定。
階段五:1988年到1990年。由于美元匯率的大幅上升,美國貨幣當局出于穩定匯率的考慮開始強力干預外匯市場,希望保持美元匯率的穩定。當時,G7國家(G5加上意大利和加拿大)發表聲明稱,美元匯率的大幅持續上升與長期基本面不符,而大幅下降將會對世界經濟的前景產生負面影響。1989年,美國當局對美元匯率的干預幅度大超以往并使得美國的外匯儲備大量增加,其中主要是德國馬克和日元。這成為美國首次持有自有的而非借入的大量外匯儲備。
從1990年開始,美元匯率主要由市場因素決定,只有當當局認為美元匯率出現了過度波動的時候,才會進行干預,即當美元匯率相對于其經濟基本面過強時,出售美元;當美元匯率相對于其經濟基本面過弱時,購入美元。這種干預是兩方面的,頻率低,力度小,且大多數情況下是與G7國家協同完成的。
從1991年到1992年,美國當局共買入26.59億美元,賣出7.5億美元。
從1993年到1995年中期,由于這階段美元匯率主要面臨下降的壓力,美國當局共買入140億美元的外匯,其中德國馬克和日元約各占一半(在很長一段時間內,美國當局對外匯市場的干預主要只針對德國馬克和日元兩種貨幣)。
從1995年中到1998年中,美國當局對美元匯率未進行任何的干預。
1998年中期,由于日元的持續低迷,美日貨幣當局聯合干預外匯市場,出售美元,購入日元。
資料來源:
www.ny.frb.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