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
個人簡歷
奧利弗·威廉姆森(Oliver Williamson)因在新制度經濟學領域取得的巨大成就于2009年獲諾貝爾經濟學獎。威廉姆森現就職于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
奧利弗·威廉姆森自1988年以來,一直擔任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 “愛德華·F·凱澤”名譽企業管理學教授、經濟學教授和法學教授。此外,威廉姆森曾任美國政治學與社會學院院士(1997年);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士(1994年);美國藝術與科學院院士(1983年);計量經濟學學會會員(1977年)。
奧利弗·威廉姆森于1955年獲麻省理工大學理學學士學位,1960年獲斯坦福大學工商管理碩士,1963年獲卡內基—德梅隆大學經濟學博士學位,被譽為重新發現“高斯定理(又譯科斯定理)”的人。有關評論認為,至少是由于他的宣傳功勞,才使高斯的交易費用學說成為現代經濟學中異軍突起的一派,逐步發展成當代經濟學的一個新的分支。“新制度經濟學”就是威廉姆森對這一新分支的命名。
奧利弗·威廉姆森的代表著作有:《自由裁量行為的經濟學》(1964),《公司控制與企業行為》(1970),《市場與等級制》(1975),《資本主義經濟制度》(1985),《治理機制》(1996)等。
威廉姆森于1932年出生于美國威斯康星州的蘇比利爾鎮,為美國公民。
資料來源:http://nobelprize.org/nobel_prizes/economics/laureates/2009/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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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新制度經濟學
所謂新制度經濟學,正如科斯所說,就是用主流經濟學的方法分析制度的經濟學。迄今為止,新制度經濟學的發展初具規模,已形成交易費用經濟學、產權經濟學、委托—代理理論、公共選擇理論、新經濟史學等幾個支流。
制度,指人際交往中的規則及社會組織的結構和機制。制度經濟學是把制度作為研究對象的一門經濟學分支。它研究制度對于經濟行為和經濟發展的影響以及經濟發展如何影響制度的演變。
制度經濟學派已從原來的非主流學派發展為現在的“顯學”,日益引起人們的注意。制度學派可以分為舊制度經濟學和新制度經濟學,二者的區別僅在于20世紀20年代和60年代的區別,對主流經濟學所忽視的“制度”的重視,是二者的共同點。
制度經濟學起源于19世紀末的德國歷史學派,強調經濟發展中的歷史性和過程性,強調從整體的角度來分析經濟現象。這與從勞動、土地和資本等要素角度對經濟活動進行靜態分析的主流經濟學派有本質的不同。
新制度經濟學的研究始于科斯的《企業的性質》,科斯的貢獻在于將交易成本這一概念引入了經濟學的分析中并指出企業和市場在經濟交往中的不同作用。威廉姆森、德姆塞茨等人對于這個新興學科做出了重大的貢獻。近30年,新制度經濟學是蓬勃發展的經濟學的一個分支。
20世紀60年代以來,經濟學最為令人矚目的發展之一是新制度經濟學的產生和發展。新制度經濟學與傳統的微觀經濟學、宏觀經濟學一起,共同構成了當代經濟學的完整體系。新制度經濟學從新的視角來解釋制度,對越來越多的引導經濟事務的具體制度安排進行分析,并且為改變這些安排以增強經濟效率提供理論基礎。
新制度經濟學派是在20世紀70年代凱恩斯經濟學對經濟現象喪失解釋力之后興起的。
新制度經濟學產生的標志:1937年科斯的論文—《企業的性質》發表。
資料來源: 經濟參考報 ( 2009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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