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服務中心是人民銀行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制定總行機關后勤工作規劃和管理制度;承擔總行機關財務、資產、基建、行政、政府采購、服務監督等管理工作;負責總行機關及總行直屬單位的房改政策、計劃生育、交通安全、人防與防汛、安全保衛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社會事務工作;負責總行機關和人民銀行系統節能減排工作;代表總行機關行使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權力;為總行機關辦公和職工生活提供后勤保障服務。 (一)負責總行機關行政經費、外事經費、部分直屬單位經費和中心財務預決算的管理。 (二)負責總行機關房產、車輛、設備設施等固定資產的管理,以及基建項目的規劃與實施。 (三)負責總行機關后勤、社會事務、醫療保健工作和總行直屬單位有關的社會事務管理工作。 (四)負責總行機關安全保衛、消防工作,維護機關辦公安全,協調總行直屬單位的安全保衛及消防工作。 (五)按照管理權限負責總行機關集中采購工作。 (六)承擔總行機關節能辦公室工作,管理人民銀行系統節能工作。 (七)負責總行機關的接待以及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 (八)負責人民銀行系統后勤協調聯系工作。 (九)負責總行機關公務用車、餐飲供應、物業服務等工作。 (十)根據總行授權,管理北京人銀科工貿有限責任公司。 (十一)承辦行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