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反洗錢工作組織體系包括監管部門、司法部門、被監督機構和行業自律組織四個層次。在國家層面建立了“人民銀行牽頭、多部門參加”的反洗錢工作部際協調機制,提高了各部門、全社會預防和打擊洗錢犯罪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為打擊洗錢和恐怖融資提供了有力的組織體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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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27日,反洗錢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第一次工作會議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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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2日,反洗錢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第二次工作會議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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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25日,反洗錢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第三次工作會議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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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9日,反洗錢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第四次工作會議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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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6日,反洗錢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第五次工作會議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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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13日,反洗錢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第六次工作會議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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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6日,反洗錢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第七次工作會議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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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4日,反洗錢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第八次工作會議召開。 |
2009年12月30日,反洗錢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正式對外發布了《中國2008-2012年反洗錢戰略》,對促進反洗錢各部門達成共識和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中國反洗錢工作的整體有效性產生了深遠影響。
2012年2月,在《反洗錢法》實施五周年之際,中國人民銀行舉行表彰大會,對137個人民銀行系統和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先進集體和370名先進個人進行了表彰,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杜金富出席會議,并為獲獎集體和個人頒獎。
2016年10月,《反洗錢法》頒布十周年,中國人民銀行在全系統評選表彰36個先進集體和36名先進工作者。
反洗錢組織體系歷史沿革
2003年,中國人民銀行成立反洗錢局,開始承擔原由公安部負責的組織協調國家反洗錢工作的職責。
2004年,中國人民銀行成立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負責接收、分析大額和可疑資金交易。
2004年,根據國務院批復,人民銀行牽頭組織反洗錢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充實調整了成員單位,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23部門。
2006年,國家外匯管理局反洗錢職能、機構、人員和信息系統向中國人民銀行劃轉,實現了反洗錢本外幣管理機構的統一。
2013年,中國人民銀行全部36個副省級以上分支機構均設立了反洗錢處,部分地市中支單獨設立了反洗錢科。
截至2016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一半以上地市中支單獨設立了反洗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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